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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的提示公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23-03-24 字号【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沪深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2月2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业务指南第2号——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3年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相关规定,我公司按照要求制定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见附件),于2023年3月27日起启用。

自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发行的首只主板股票、存托凭证(以下统称主板股票)发行首日(2023年3月27日)起,新开通沪深A股证券账户的普通投资者首次参与主板股票的申购、交易前,应充分知晓相关风险,并签署《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已在我公司开通沪深A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请您务必充分阅读并知晓全面注册制后主板相关制度变化及相关风险,审慎参与主板投资。如有疑问,可咨询开户营业部或公司客服专线95377。

 

特此公告。

 

附件: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