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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景峰(000908)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作者:-- 来源:港澳资讯 日期:2025-06-12 字号【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 景峰    公告编号:2025-057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6
月 13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6 月 16 日开市起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
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 景峰”变更为“ST 景峰”,股票代码仍为“000908”,股票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仍为“5%”。
3、因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股票种类、简称、股票代码、停复牌安排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
分其他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ST 景峰”变更为“ST 景峰”
3、股票代码:000908
4、停复牌安排:自 2025 年 6 月 13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开市起复牌
5、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
日:2025 年 6 月 16 日
6、股票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5%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23 年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之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4 年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四)项之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4年 5 月 6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 2021-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之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 年
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  81,796,189.16     元,公司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16,031,777.19 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 411,270,408.86 元。
经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的任一情形,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 条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大信对公司出具《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大信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出具了《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事项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并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四)项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经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已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四)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但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7 条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就前述事项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及 部分其他风险警 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41)。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部分风险警示的审核情况
公司提交的《关于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
五、公司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大信对公司出具的《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并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复牌;公司证券简称由“*ST 景峰”变更为“ST景峰”,证券代码仍为“000908”,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预重整工作在有序推进,确定了以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牵头投资人的联合体,公司及临时管理人与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常德市德源招商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公司目前正通过持续推进重整工作、持续提高管理水平等措施来解决流动性风险,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六、风险提示
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同时,大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涉及“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的影响暂未消除。
因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3 日